對話丨多重壓力條件下,危廢行業如何突破變局?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對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出臺了司法解釋,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3噸以上的,就會因構成“污染環境罪”從而獲得刑罰;2016年,國務院修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由此危廢行業迎來了快速發展,新老企業紛紛布局危廢市場。 但是,隨著市場的不斷擴大,風險也隨之加大。近幾年,中央環保督察風暴來臨,多地都發現企業出現不同程度的危險廢物肆意堆放和填埋的違規行為。在環境治理和市場利益面前如何得以權衡?危廢處理企業如何實現安全、合規、穩定運營? 本文根據嘉賓現場發言內容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