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本市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階段性免收工作的通知
滬發改價調〔2022〕6號
各區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有力有序推動經濟加快恢復和重振,根據市政府印發的《上海市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滬府規〔2022〕)5號)相關要求,現就本市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階段性免收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屬于《上海市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滬府規〔2019〕28號)第三條列明的應繳納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對象,即在本市產生生活垃圾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營者等(以下簡稱“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對象”)。
二、免收范圍
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對象在2022年6—8月(共三個月)產生的單位生活垃圾免收處理費。其他月份仍按照“按量征收”原則進行計征。
三、辦理方式
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階段性免收工作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對象無需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即可享受。
四、其他事宜
各區應及時部署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單位做好階段性免收相關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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