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農戶分類投放、鄉鎮街道分類收集、區級轉運處理”模式,建立健全有完備垃圾設施設備、有成熟治理技術、有穩定保潔隊伍、有完善監管制度、有長效資金保障的“五有”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立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長效管理機制,強化組織領導,健全垃圾處置模式,完善資金保障機制,加強管護隊伍建設,保障設施正常運行。2020年年底前,實現農村生活垃圾處置體系全覆蓋,農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行政村比例達100%,農村常住人覆蓋率達到97%。
二是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逐步開展并推行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推行簡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類方式,實現就地分類、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引導農戶采取庭院堆肥或村域集中處理消納易腐垃圾。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推進可回收垃圾資源化利用。2020年年底前,累計建成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村150個,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三是開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開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綜合考慮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所處位置、垃圾數量、成分構成、污染狀況、風險等級等因素,制定一處一策整治方案,采取就地簡易封場、規范封場、搬遷處理以及垃圾綜合利用等方式,消除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帶來的環境影響。2019年年底前,完成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2020年年底前,完成農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漂浮垃圾和一般工業固廢垃圾等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清理整治任務。實施整治全流程監管,嚴厲查處在農村地區隨意傾倒、堆放垃圾行為。